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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德国现代经济法的背景及相关情况

imtoken官网下载1.0 2023-03-18 07:48:44

摘要:现代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国。其历史、政治、经济等原因有很多德国为什么经济那么强大,也有其战时背景的特殊因素,与德国法律的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学,对现代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突破了公私法分界的传统理论,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现代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经济法的发展带来了好处。启示录。

关键词:经济法;德国;生产;

现代经济法最早提出于德国,德国也被称为经济法的“故乡”。经济法一经产生,就作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进入历史阶段,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深入分析德国现代经济法的背景及相关情况,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经济法的理解,为当代中国经济法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经济

一、德国现代经济法背景

(一)历史背景

1870-1871 年普法战争的一个结果是德国的统一。德国统一后,迅速走上高速发展的轨道。在内政上,镇压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确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政策;在外交上,奉行“双手五个球”,迅速向欧洲中心迈进,成为世界强国。为巩固统一,德国于1871年4月制定宪法,实现了全国在军事、外交等重大事务上的政治统一。德国的统一是通过普法战争实现的,通过容克斯贵族控制制度和资产阶级共享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扫除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中世纪残余,德国政府在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统一货币制度,规定“马克”为统一的国家货币单位统一的度量衡;统一的经济法规使统一的经济发展成为法律保障,1900年1月1日生效的《德意志民法典》促进了经济交流的发展;统一铁路管理,建立统一邮政系统等。这些都为德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和国力的快速增强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经济背景

从德国统一到成为世界强国,是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也是世界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过渡的时期。德国充分抓住了这一机遇,仅用了30年就完成了英国用100多年完成的工业革命,德国制造从此成为“精良”的象征。由于德国各州都有国家干预的传统,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定期出台经济政策,频繁干预调整经济。快速实现供需平衡。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国的电力、化工、交通、农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此时,垄断资本主义已达到世界两大强国的地位,与美国并驾齐驱,大型企业在德国更为普遍。 ,企业联盟“卡特尔”并不少见,有些行业甚至被几个企业集团垄断。由于德国银行业以综合经营形式为主,兼营贴现、贷款和投资业务,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十分突出。这些都为经济法的出现奠定了经济基础。

(三)战时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对德国经济法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赋予了德国议会和政府强大且几乎不受限制的权力。政府通过 1914-1918 年间有计划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控制措施,奠定了德国的方方面面。国家干预的深刻烙印,如1916年颁布的《战时国民粮食保障办法》,已成为德国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战后,虽然战时已经过去,但国家控制经济的惯性,甚至“政府保障经济生活供给的经济责任”似乎丝毫没有缓解。到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颁布德国为什么经济那么强大,引入经济社会化原则,称为“经济宪法”;此后,德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法规,如《卡特尔法规法》、《煤炭经济法》等。---《煤炭经济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

二、现代经济法的法律影响

(一)公私法概念框架的突破

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直有将公法和私法划分为法律分类的传统。古罗马的乌尔比安首先提出了这种划分学说。随着17、18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以民商法为主要内容的私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强烈,公私法的划分也成为公认的理论。法理。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对经济生活的频繁干预,出现了公法化私法、私法化公法的趋势。事实上,经济法就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从而解决竞争失灵和市场无序问题,主要任务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调控。由于时间经济、国家干预经济、重概念、重逻辑和严谨的法律传统的传统优势,它最早产生于德国。笔者深信,公私法的划分应该是对法律研究和法律发展的一种规范和推动,而不是对法律发展的制约和约束。如果是这样,只有通过实践和真理才能消除它。

(二)现代法律制度的丰富与完善

从整个法律发展史来看,丰富和完善法律制度的标准是什么?作者认为这是实践的需要。也就是说,评价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

从人类发展史来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经济生活和生产方式经历了集体取向、个体取向和社会取向的价值观和方法演进。在原始社会,人类文明初期,由于生产力非常低下,为了维持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人们不得不集体生产、集体分配。从个人到群体,经济生活是一种集体的价值取向。在资本主义阶段,个体自由生产成为“经济人”的集体追求,完全自由、不受限制的竞争成为最高价值。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生产已经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出现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甚至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 ,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通过经济法的发展史可以看出,经济法的产生是为了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国家”以法制而非武断的方式充分调节市场经济。这是法律的发展。它也是现代法律繁荣发展的体现。但无论如何,经济法的出现是现代法律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行动”,为“四梁八柱“法务部制度”。

三、对我国经济法创新发展的启示

(一)打破研究刻板印象和学术权威

对于那些已经存在的定型理论,我们需要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它们,因为面对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没有任何理论是正确的。当然,这并不要求我们全部否定,而恰恰是在从历史的角度肯定已有理论的基础上,从发展的角度创新和肯定新的理论,即“肯定肯定”。这样。法理学是为解决问题而生的,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强的法律学科。当前中国经济法的发展与中国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潮流相去甚远。现有的经济法“流派”其实就是几个“学术流派”,远未达到百家争鸣的地步,但依然存在着“流派之争”,有后来者“步步为营” ”。中国经济法学要繁荣发展,就必须敢于打破研究陈规和学术权威,真正、大度、大度地学习。

(二)当代中国现实问题研究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国家经济调控水平进入新阶段。中国在规范市场经济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为中国经济法制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处于追赶世界第一的阶段,中国经济在购买力平价上已经走在前列。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还存在“这那”问题,但我国经济法理学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那那”问题正是经济法理学的增长点。 2018年1月6日,中国经济法研究会“被遗忘与忽视:经济法中的中国问题”暨“经济法30人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正好反映了中国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看法。中国经济法的真正问题。注意和正确的方向。

(三)借鉴各国最新研究成果

文明互鉴是人类发展进步的捷径。文明需要交流,互鉴是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经济法最早出现于当时的德国、美国等最发达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后来,世界各国相继引入经济法理论和实践,形成了世界上几个各具特色的经济法繁荣区。经济有发展规律,规律有发展规律,经济法理学也有发展规律,这个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学界研究发现的这一规律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要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反映客观规律的经济法最新研究成果,这需要中国经济法学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郑竹君.外国法制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8.

[2] 迟多君。经济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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